14个中国风电项目联合国遇阻 碳交易资格被否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第53次会议没有给中国风电行业带来任何利好消息。此前未被核准的十几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此次会议上未能“起死回生”。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CDM市场可能因此进入低迷期;更有人担心,这将给全球碳交易市场重重一击。
中国项目遭拒
中国风电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CDM)。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注册的风电CDM项目,占中国CDM项目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中国风电产业经过了连续四年每年100%的高速增长,而中国90%的风电项目,都在申请成为CDM项目。”全球风能理事会*策主任乔黎明告诉本刊。
温室气体排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任何地方减排,对地球产生的效果都一样。而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减排,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正因为此,《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可以借助CDM,以项目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购买“经核准的减排量”,用来抵消其部分减排目标。
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减排成本,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得到一笔额外的收入。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CDM随之启动。目前经中国国家发改委审批,提交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中国项目数量,已占到全球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适逢中国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CDM和风电在中国进入了蜜月期。
本来,中国就需要大力建设风电场。而风电场如果符合CDM的标准,在执行理事会获得通过,还可以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卖给发达国家的买家,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
然而,从2009年春天开始,不信任的气氛在执行理事会中蔓延。中国被怀疑刻意获得CDM“通行证”,以套取项目资金。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前夕,该理事会宣布“砍掉”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风电CDM项目的审批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
消息传出,无异于在业内引发一场大地震。中国九家风电企业联合随即发表声明,要求该理事会重新审查中国风电CDM项目的注册资格。
声明称,执行理事会的这个决定将发出一个非常错误的信号,极大挫伤中国风电投资者积极性和信心,并且质疑该理事会对项目的审查过程和标准。
其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连续发表三封公开信,指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草率。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也有专家认为执行理事会歧视中国风电项目,拒绝中国风电CDM项目,从程序上看既不透明也不公正。
2010年2月,CDM执行理事会第52次会议上,先前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项目中有两个获得批准注册,但另外有六个风电项目遭到拒绝。至此,被拒之门外的中国风电CDM项目增至14个。
“这一决策会给整个CDM市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行业投资。”全球风能理事会理事长斯蒂文索耶(Steve Sawyer)表示。
芝麻和西瓜
之所以拒绝中国风电项目,CDM执行理事会的理由是:中国故意调低风电上价格。
最近两年,由于规模迅速扩张、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中国的风电上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国家。执行理事会则怀疑,这是中国*府为了帮助本国企业风电项目符合CDM“额外性”标准的一种精心设计。
“额外性”(additionality)是CDM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含义是,这个项目的减排量,必须是因为CDM才“额外”发生的,而不是靠人为操纵*策而产生的。
为了验证是否具有“额外性”,避免人为操纵,CDM设计了一系列指标。就中国的风电CDM项目而言,项目电价、固定投资总额、总运行年限、运营维护成本等均需考虑在内,电价则是判断“额外性”最为重要的指标。
在CDM执行理事会看来,倘若中国的风电电价提高,其风电项目获得*府补贴的机会更多,应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并不需要CDM的帮助。
实际上,随着中国风电CDM申请项目数量的增多,执行理事会发现中国一些省份的风电电价有明显下降的趋势。该理事会前任负责人Lex de Jonge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达出这种疑惑:不知道中国是为了套取CDM补贴而特意调低电价,还是出于其他什么目的?
针对执行理事会的指控,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在其站回应说,中国*府依据风电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电承受能力来确定风电电价,其定价过程完全与CDM无关。
中国*府部门的回应,并未得到执行理事会的认可。美国斯坦福大学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何钢对该理事会的态度表示难以理解。
在何钢看来,*府调控电价并不在风电企业的控制范围之内,现有的“额外性”判定工具,也难以反映规模迅速扩张和管制环境变化的中国风电市场。
“中国*府承认,CDM对风力发电企业克服资金和技术障碍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这个激励,和去操控完全是两码事。就好比说,抢银行的冲动和抢银行的行为并不是一个概念。”他说。
根据何钢及其同事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中国风电项目的总投资高达1300亿元,而中国风电行业从CDM拿到的资金总计仅为10亿元。
“为了10亿元存在风险的资金,而放弃对于行业发展的主动权,芝麻和西瓜孰大孰小不言自明。为了迎合CDM而调整*府的产业*策,也多少有点杀鸡焉用牛刀的味道。”何钢对说。
“烫手”的山芋
中国风电CDM项目受阻,其影响可能扩散至整个CDM乃至国际碳市场。
“很多原本看好CDM及风电的投资者,可能因为CDM的风险增加而减少投资或者不投资,这对于CDM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都是一种损害。”何钢对本刊说。
分析人士还表示,假如一个国家因害怕失去“额外性”、无法获得CDM资金支持,而不愿意出台积极的减排*策,这恰恰有悖于整个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的初衷。
IETA首席执行官亨利德温特(Henry Derwent)说,执行理事会的决定让项目参与方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况,“有谁能提前预知国家对清洁能源的*策变化?”
不可否认,CDM在帮助实现全球减排资金和部分清洁能源技术的转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颗伟大的种子,在实际应用中却成长为一个‘烫手’的山芋。”长期研究气候变化*策的何钢坦言。
世界银行环境主任沃伦埃文斯(Warren Evans)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期间也曾对本刊说,CDM机制逐渐暴露出滞后不足的一面,有待在未来加以优化。
除了“额外性”争议,CDM目前面临的问题还包括体系过于复杂、审批过程繁琐而不够透明、项目地区分布不均等诸多问题。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各国未能达成一个雄心勃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也为CDM的发展带来了阴影。《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到2012年就将结束,如果不能及时就2020年之前的国际行动达成一致,投资者的信心将受到极大影响。
世界银行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的《碳金融十年经验:碳市场的发展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就指出,目前已有许多买家对前景深表悲观,退出了碳交易市场。
外部环境的不确定,给中国风电发展带来了更大挑战。“中国风电电价*策在过去几年一直处在相对混乱的阶段,各种不同的定价方式并行存在,中国*府也需要自我反省,以避免未来遭遇同样的困境。” 全球风能理事会*策主任乔黎明说。
何钢则认为,短期内最重要的是增强*府定价机制的透明度,重建真实可信的衡量标准,因为这样的努力可以减少额外性的争议,对增强CDM的可信度也非常有帮助。
他还建议,未来进行风电投资时,需要将CDM的风险纳入考虑之中,并积极拓展其他*策支持和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