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殴打警察黑龙江4游客获刑
早报讯
昨天10时,备受社会关注的三亚大东海夏日百货停车场“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在三亚市城郊法院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翁志刚、李建林、岳丹等3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2年缓期3年执行;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宋连涛有期徒刑2年。法院宣判后,4人不服并表示将上诉。
据了解,2012年12月19日22时30分左右,三亚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发生寻衅滋事案件。2013年2月12日,一则经过编改的视频《三亚旅游悲惨遭遇》在上流传,引发关注。2月13日,相关部门作出回应,并向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和最新调查结果通报。
案发后,翁志刚等4人被刑拘。2013年1月24日,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嫌犯。5月16日,三亚城郊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翁志刚等4名被告人对公诉内容表示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