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年轻人的事业。华东*法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沈亮在谈到青少年犯罪时如此一言蔽之。早在1979年时,上海市就曾组织法律界人士,对全市范围内的犯罪分子进行过分类调查,当时的结果显示: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犯罪总人数的70%。结合当时全国严打的大背景来看,这样的调查数据虽然很大程度上受流氓罪等口袋罪的影响,将许多原本属于治安案件的青少年寻衅滋事行为,升级到了犯罪的层面,但不可否认,人在青少年时期的无知、冲动等因素,确实是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构成部分。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众多以成年人犯罪为主的经济类犯罪充当分母的前提下,青少年仍在罪总数上占据30%-40%的比例。
作者:魏君贤,资深律师,现居北京。千呼万唤始出来,新医改方案扭捏亮相了。(见《财经》4月7日相关报道)由于坚信医疗体制最深层次不过是一个市场准入问题,是一个有关投融资体制的问题,就直接翻到“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找到有关市场准入的内容“(十)建立*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在该部分的末尾,是这样两个自然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策和税收优惠*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显然,在医改方案执笔者的心目中,前一自然段针对“投融资体制”,后一段针对非关投资的慈善事业。但只要读者足够明智及细心,不难发现同一个事情被提到了两回,前一段提及的“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后一段提及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事实上完全是一回事。“出资兴办非营利机构”这一行为的本质就是“慈善捐赠”,而非“投资活动”。虽然经过各方有识之士的大力说明与呼吁,我们的主*者对此仍然是装聋做哑、置若罔闻,仍然把“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作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的优选准入形式。问题是,既然是“资本”,又如何能够“非营利”?一个堂堂大国,不能每每都把事关国计民生的大计寄托在慈善事业上。比如目标是为了提升社会公德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比如有关基础教育的希望工程,还有就是当下,“社会资本”被鼓励以非营利的、也就是以慈善的方式进入医疗服务行业。拿新医改方案中的这一节而言,姑且不论在经济学上这笔账该怎么算,这种做法首先就冲突了近年来又重新成为时尚的国学。前两天清明节,各地的省长书记们都穿上汉唐旧衣冠进行公祭——公费祭祀活动,其中有很多地方把祭祀的对象确定为孔子。不知道这些花了大量纳税人资金、进行清明应时活动的博士官员们,有几位读过下面两则妇孺皆知的小故事: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圣人还有一句与此相关的话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里的君子和小人,在孔子时代指贵族与平民,如果放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下,直接指的就是*府和民间资本。用这句话来指导我们的新医改方案,指导方案里包括的医疗服务行业投融资体制,这事情没有那么难以决定:让*府负责公共医疗产品——“义”,让民间资本负责以营利赚钱的经营方式——“利”,来与*府的公共医疗产品进行竞争。
美国劳工部周四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5月30日当周初请失业金人数减少8000人,至27.6万;预期为27.9万,前值由28.2万修正为28.4万。初请失业金人数超预期下降,劳动力市场仍持续复苏。
早在2006年诺曼福斯特就拿到了新世贸中心2号楼的设计权,这幢计划建造79层、387米高的摩天大楼于2008年正式动工,但在2013年,纽约港务局却叫停了工程,直至找到入驻的租户为止。几年过来,那块标志性的建筑群遗址看上去仍像是个大工地。
原标题:武汉高温雷电天气同时袭来冰雹大如玻璃球